美國強生公司(以下簡稱強生)血糖儀試紙“ONETOUCH”商標或將在中國內地被撤銷。前不久,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(以下簡稱商評委)作出撤銷“ONETOUCH”商標的裁定,這意味著強生使用多年的這一商標或在華面臨“注冊無效”的窘境。對此,強生公司日前專門致函南方日報記者表示,將向人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,請求撤銷前述裁定。
據了解,強生此前曾在美國與中國多地起訴桂林中輝科技發(fā)展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中輝)仿冒注冊商標罪,此后又向中國警方舉報中輝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,但相關公訴案件至今尚未宣判。對于商評委裁定結果,強生方面表示失望,而中輝代理律師則稱該裁定將有助其扭轉局面,并表示會起訴強生誣告陷害和申請國家賠償。
兩公司商標爭議多年
美國強生公司與桂林中輝之間的商標糾紛由來已久。
桂林中輝公司是一家專業(yè)生產醫(yī)用生化檢測試劑和設備的企業(yè),2002年2月28日獲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藥監(jiān)局授予注冊許可生產血糖試紙。其生產的A型血糖試紙配用于強生的“ONETOUCH”品牌血糖儀,也是國內唯一能夠生產配用于強生血糖儀的血糖試紙企業(yè)。
2005年4月和9月,因所用的試紙可能導致測量數值的錯誤,美國強生在美國藥監(jiān)局(FDA)強制要求下,先后兩次在 全球召回標注為“ONETOUCH”系列的血糖儀產品。連續(xù)兩次的召回不僅讓強生相關產品銷量大減,聲譽也嚴重受損。
召回一年后的2006年10月,強生生產血糖儀的子公司LifeScan在美國宣布,在包括美國在內的17個市場,發(fā)現ONETOUCH假冒血糖試紙,并聲稱正是這些試紙導致了此前強生產品問題頻出,才不得不實施召回,由此也走上了在美國和中國兩地投訴和指控中輝公司的漫長的“維權”路。
對于強生方面的動作,此前中輝公司董事長李中曾對南方日報記者表示,中輝生產通用于強生血糖儀的血糖試紙是合法的,并指責強生的一系列指控是“做局陷害”。
據李中稱,中輝從2002年4月開始以OEM形式出口外銷血糖儀試紙,并按照外商要求在部分血糖試紙操作部位印制one touch(一次使用)的說明文字。而假冒強生注冊商標的包裝 、商標、說明書,則是由客戶二次加工而成,不存在中輝假冒強生的情況。
“中輝的血糖試紙質量已達到和超過國際上同類血糖試紙水平,打破了強生的壟斷局面。”李中表示,由于血糖儀本身不賺錢,而需要持續(xù)使用的血糖儀試紙才是主要利潤來源,而強生在屢遭FDA強制召回后,為挽回聲譽才“做局陷害”,企圖把自身產品缺陷嫁禍給中輝。
強生將提請行政訴訟
由于在持續(xù)多年的司法拉鋸戰(zhàn)中,中輝公司漸漸處于不利位置。為此,中輝公司法律顧問北京市培文律師事務所律師黃云中稱,通過委托黃云中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強生的“ONETOUCH”注冊商標,已經成為中輝的“最后一搏”。
南方日報記者拿到的國家工商總局商評委《關于第3384889號“ONETOUCH”商標爭議裁定書》顯示,黃云中作為申請人,于2011年12月19日對強生公司注冊的第3384889號“ONETOUCH”商標提出了爭議申請。
商評委認為強生注冊的商標“ONETOUCH”與“ONE TOUCH”唯一區(qū)別在于兩單詞之間的空格,一般消費者以普通注意力很難將二者區(qū)別。而根據詞典解釋,“ONE TOUCH”一詞作為醫(yī)學術語具有“觸摸開關,簡單操作的(一觸即成的)”的含義是血糖儀試紙的主要特點。
商評委表示,“ONE TOUCH”大量應用于多種多樣的商品,皆表示易于操作等特點,均未作為商標來使用。中輝公司在強生申請注冊上標簽,就已在血糖儀試紙上使用過“ONE TOUCH”標識,強生不能以其后期大量使用為依據,來證明爭議商標“ONETOUCH”具有顯著特征,從而排除他人正常使用“ONE TOUCH”一詞。
在這份裁定書中,商評委稱綜合考慮相關因素,裁定爭議商標“ONETOUCH”已構成《商標法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(二)項所指“僅僅直接表示商品的特點”之情形,因此裁定爭議商標“ONETOUCH”予以撤銷。
對于商評會的決定,強生日前在一份專門提供給南方日報記者的聲明中,除了再度重申商標爭議答辯時的觀點外,也明確表示將向人民法院提請行政訴訟,請求撤銷前述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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